同花楼文学网 - 科幻悬疑 - 交换人生后靠破案逆袭[七零]在线阅读 - 第138节

第138节

    再者周小玲的家人都已经去辨认了,总不能连自己的女儿妹妹都认错了吧。

    唐青青想要知道是谁杀死了周小玲,案子查到什么阶段了。

    宁平英内心也清楚弄错的可能性不大,又忍不住道:

    “我之前其实是有一点点羡慕她的,不用像我这么苦哈哈地上学,日子就能过得这么好。没想到才几天啊,就把命都丢了。”

    “之前明明听说周小玲的未婚夫现在很少发病了,没想到突然发病竟然这么可怕!”

    大家此时几乎已经认定,凶手就是周小玲的未婚夫,因为最后见过周小玲的人就是她的丈夫沈和伟。

    沈和伟脑子有问题,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。

    虽然以前没有做过伤害人的事,可他只要发病,就开始在家里乱砸东西,整个人变得非常地暴躁,也是个危险分子。

    有时候得把他给捆起来,否则担心会误伤到人。

    唐青青之前就觉得这样的幸福来得不安稳,可和大家一样都抱着侥幸心理。

    没想到,现在真的出事了。

    一向在上课期间都不为外界所干扰的唐青青,这一天的课一直都在走神。

    她干脆跟班主任请了半天的假,要亲自去公安局询问情况。

    负责这个案子的人是秦飒,她看到唐青青并不意外。

    “她就是你之前说的同学?”

    唐青青点点头,心中百感交集。

    秦飒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,也没说什么安慰的话。

    “现在情况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秦飒摇摇头:“目前最大的嫌疑就是死者的未婚夫沈和伟,他也是死者在失踪六天后,才第一个向公安局报死者失踪的人。不过我们审了一晚上了,他都坚称自己没害死妻子。”

    唐青青脸色不大好看:“失踪了那么多天,她的家人就没有一点动静吗?”

    “根据死者家人的说法,死者自从订婚以后,就经常不回家,住进未婚夫一家为他们准备的新房里。所以他们也不知道死者已经失踪了,而沈家这边,也以为死者回娘家了,所以一直都没察觉她失踪了。”

    唐青青诧异:“周小玲不是跟丈夫住一起的吗?”

    两人虽然只是订婚,可依照本地的习惯,摆了酒了就是夫妻了,可以跟普通夫妻一样生活了,等到了结婚年龄再去领证就行。

    有的人领证晚,领证的时候孩子都已经生了。

    虽然这种情况传出去不大动听,却也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。

    尤其沈和伟的情况不一样,早点在一块要孩子,也是人之常情。

    “没有,她就算留宿也是一个人住在刚装修好的新房里。房子距离沈家也不远,都在机械厂里。”

    沈和伟平常的时候是和普通人一样的,因此也参加了工作。

    他快要结婚的时候就分了一套两居室,用来做婚房。

    依照他的资历,其实分不到那么大的房子,能分到房子都已经不错了,很多人还在排着队呢。

    可他爸是厂长,他妈是工会主席,所以才能分到的。

    两居室是新建的宿舍楼,和沈家所居住的干部楼不是一栋楼,可距离非常近,透过窗户都能看到彼此。

    “按照沈和伟的说法,他觉得死者年纪太小了,就跟小孩一样,所以想等她长大一点再说。沈家长辈也要面子,觉得这话有道理,也就没有反对。经过尸检,周小玲在被奸杀之前,确实是处女。”

    唐青青有些意外:“他还挺为周小玲着想的。”

    “他说他觉得自己这个情况结婚也是祸害别人,所以一直不打算结婚,才会拖到现在。可他看周小玲可怜,周小玲又苦苦哀求,于是就同意了。不过想给彼此留两年,所以一直没碰他。”

    “听这么说,他这人还挺不错?”

    沈和伟是第一个发现周小玲的失踪,没有正式结婚之前也没有碰周小玲。

    再结合之前看到周小玲,笑容灿烂的模样,唐青青都快相信沈和伟是个好人了,只是犯病了所以才会失控杀人的。

    “哪个罪犯会说自己穷凶极恶?在审讯的时候,一个赛一个地无辜,是个老实人、大好人。”

    秦飒笑道,每个犯罪分子都是演技绝佳的。

    有的人甚至深信自己就是自己口中的人,所以才能忽悠到别人。

    “根据我们多年观察,在恶性犯罪事件中,报案者就是凶手的概率一直不低。”

    唐青青不解:“为啥啊?”

    “为了摆脱自己的嫌疑,有的犯罪分子觉得自己手段非常高明,在实施犯罪之后特别的热衷于表演。有时候你看那个哭得最狠的,一副你走了我也不活的架势,最后一查,嘿,就是这家伙干的。”

    秦飒想到以前自己曾被忽悠过,就想给当时的自己扇一巴掌。

    “所以啊,我们在审讯过程中,千万不能跟着罪犯跑,否则就会被忽悠到了。”

    唐青青竖起大拇指,她在追踪上有一手,其他就真的不行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审讯,她应该就是那个容易被忽悠到的人。

    “不过目前调查,沈和伟和沈家人平常对待周小玲确实还不错。周小玲跟沈家人相处得也非常好,彼此没少在人前夸对方。不过也有人说,周小玲就像沈家的小保姆。”

    周小玲跟沈和伟订婚之后,就经常出入沈家,买菜做饭打扫等,都是由她来做的。

    这么说周小玲确实有些像他们家的小保姆,可沈家人会做人,在外头经常夸周小玲是个能干的听话又懂事的。

    若是换做别人,有可能会委屈,至少唐青青是不乐意的。

    但是对于周小玲来说,却比以前开心多了。

    同样是要洗衣做饭,在沈家还不用带孩子,而且沈家还让她掌管家里的钱,可以自由安排家里的开支。

    周小玲全身上下的穿戴,也都是沈家置办的,都是供销社的新鲜货,价格都不便宜。

    她每天吃的也和沈家人一样,不像在娘家,忙碌了一天,吃饭却没资格上桌。

    可是在沈家待得再开心又有什么用呢,那也得有命享啊。

    “沈和伟犯病之后,会不会对犯病期间的事有记忆?”

    秦飒:“有时候记得有时候不记得,看发作程度。”

    “他是不是因为发病了,所以忘了自己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?”

    “他对那段时间的记忆是清晰的,死者遇害那天,两人约着一起去河边钓鱼,可一直到他回家,也没有看到死者。”

    沈和伟很喜欢钓鱼,觉得钓鱼让他能够安静下来,还非常地有成就感。

    沈家一向不缺鱼吃,都是沈和伟钓上来的。

    他喜欢一个人垂钓,不过认识周小玲之后,时不时地也会带上她。

    这是沈妈妈要求的,希望儿子儿媳能够多相处。

    周小玲陪着沈和伟钓鱼,不会觉得无聊,也不会去打扰沈和伟,因此他也就愿意带上她。

    唐青青不禁道:“周小玲没来,还消失了好几天,他就没有担心过吗?”

    “因为以前也有这种事,死者经常被娘家人叫回家帮着带孩子。尤其她二嫂又生了一个,回去帮忙的次数就更多了。所以沈和伟默认周小玲回家帮忙了,也就没怎么在意。”

    “死者连续几天也不见人影,沈和伟觉得奇怪,就去周家询问周小玲是否回娘家了,结果得到否定的答案,他们这才意识到周小玲失踪了,于是沈和伟就连忙去报警了。”

    唐青青脸色有些不好看,对于周小玲的家人实在是难以升起好感。

    周小玲已经为家里付出了这么多,都出嫁了还不忘她这个劳动力。

    “所以沈和伟并没有不在场证明?”

    “嗯,沈和伟钓鱼的地方比较偏僻,很少有人出现在那里,他也就没法为自己证明。”

    这导致沈和伟的嫌疑更重,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就是沈和伟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,做出这样残忍的事。

    “我想去那里看看。”

    秦飒提醒:“那里并没有发现可疑痕迹,目前初步判断,那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都没有发现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,现场找到了沈和伟的脚印,和他曾经在那钓鱼留下的痕迹,可其他什么都没发现,也没有看到周小玲的足迹。我们现在正在沿河调查,寻找抛尸地点。”

    唐青青顿时觉得不对劲:“如果沈和伟是犯病导致伤害了周小玲,那么就应该是在钓鱼的地方实施犯罪,这样也更方便抛尸。现在钓鱼的地方,确认不是第一案发现场,这不就矛盾了吗?”

    如果沈和伟不是犯病杀人,他就没有杀人动机了。

    两人本就是夫妻,虽然没有登记,可在世人眼里他们已经是真正的夫妻了。

    若是传出去,两人一直到现在都是清清白白的,只怕都没几个人会相信。

    沈和伟若是想要,完全可以正大光明,没必要硬来。

    唐青青看到过周小玲,也确定她是真心实意想要嫁给沈和伟的,对这个人是没有排斥的,甚至交代还是自己积极主动争取的。

    甚至于,因为自己现在过得幸福,还希望唐青青也能找个对自己好的男人,这样就不需要那么辛苦了。

    沈和伟想要做什么,她只会配合。

    只要是在沈和伟清醒的情况下,就应该知道要是他做出了这样的事,他将会是最大的嫌疑人。

    正常情况下,他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。

    “确实如此,所以我们虽然觉得沈和伟有重大嫌疑,却没有排除其他可能性。当务之急,还是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和抛尸地点,才能还原当时发生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死者的身份才刚确定,案子也刚从红旗公社转移到红星公社不久,调查时间尚短,手头上并没有什么线索。

    目前的嫌疑人,也只锁定了有可能会犯病伤人的沈和伟,除了他没有不在场证明,其他什么证据也没有。

    沈和伟要是不主动撂了,还得自己搜索证据,一步步进行排查。

    唐青青闻言,主动申请:“秦同志,能不能算我一个?”

    秦飒打量她:“你现在已经初三了,准备初升高了,你要是参与进来,会不会影响你的学习?我们这调查可不好说需要多长时间,慢的话十几天也是很正常的事。”

    有时候十几天也找不到什么,现在局里还有不少没破的案子呢。

    唐青青肯定道:“我会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的,而且保证不因为私人感情,影响自己的判断!”

    第67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