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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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用指腹摩挲着那枝桃花,轻笑了一声。 又把它撕下,揉成一团准确无误地扔进了垃圾桶。 真正的桃花,他会得到的。 …… 一室安静,曲青一个人坐在偌大的教室里,显得有些孤寂。 突兀的手机铃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,他接起。 “主子,果然不出你所料,二少爷被三少爷给斗倒了,下一步该怎么做?”电话那头的人显得很兴奋。 曲青淡淡道,“把那份文件送给三哥,大哥看了那么久的戏,也该下场了。” “这一招厉害,”那人问,“主子什么时候回来?” “我现在是一个寄情于艺术作品的人,就不凑什么热闹了,先看看我那几个哥哥谁先掌握话事权。” “好,等我这边有新消息再给你汇报。” 曲青把电话给掐了,低头沉思起来,没想到他这个二哥这么没用,他以为二哥能再坚持一阵子呢, 他先前来这里只是为了暂时远离是非,作壁上观。 等到了他们斗得两败俱伤时,他这个对权利丝毫不感兴趣的弟弟再出手,去杀个出其不意。 照这速度下去,他可以提早回去了。 为了这一天他筹谋了很久,真的快到来了,又有点觉得这一天来的太快了。 他在这里和沈清眠并没有相处多少时日,没有培养足够的感情。 比起强取豪夺,他更喜欢水到渠成的感情。 当然非常时刻,就要采取非常手段了,他总能找到方法让沈清眠回富人区的。 他点开了手机私密相册,里头有一张是沈清眠,她半低着头在画图,有一缕发落在她的脸颊上,黑发雪肤,衬得她整个人很温柔。 曲青的眉眼也柔和起来,看的久了,这种熟悉感又出现了。 他问过沈清眠,她记事起就生长在贫民区,他俩小时候是没有见面的可能性的。 但他从不会怀疑自己的记忆出错,他肯定在哪里见过沈清眠。 他灵光一现,他见到的或许不是沈清眠,而是像沈清眠的人,他一时想不起来是谁。 曲青把这张照片发给了时礼洋,时礼洋是跟在自己身边长大的,他或许能帮自己记起沈清眠像谁。 他希望沈清眠是富人区哪个家族流落在外的骨肉,这样的话,自己不用费尽心思带沈清眠走了,那家族的人会带她离开这贫民区的。 等他彻底掌握了曲家,就不愁见不到沈清眠了。 …… 柳七难得有一天空闲时间,就带着沈清眠去了外头游玩,这也算的上是俩人的第一次约会。 贫民区虽然穷,但基本的娱乐设施还是有的。 他本来想带着沈清眠去游乐园,看这天气实在是热,游乐场多的是排队的项目,颇有些花钱买罪受的意味了。 于是两个人去看了场电影,吃了顿饭,又去逛了会儿街买了些吃的用的就回来了。 柳七兴致勃勃,“明天我们去逛家居市场,我看中了一套房子,到时候按照你喜欢的风格装。” “好啊。”沈清眠慢悠悠地逛着。 没等明天到来,柳七在晚上接了个电话,急匆匆的走了。 他挺高兴的,那双黑色的眸子神采飞扬,精致的面孔多了些许人味。 他说:“小花儿,这单货要是跑的好,咱俩十六岁以后就不用给公司白做工五年了,我有钱把这几年都赎回来。” 沈清眠也开心,“我等你回来。” 他又揉了揉沈清眠的头发,“离曲青远一点。” “你放一百个心,我和他不会有什么的。”沈清眠笑着道。 柳七说:“我是不放心他。” 他抱了抱沈清眠,“小花儿,等我回来。” “嗯,早点回来。” …… 一周后,沈清眠忽然又被副校长助理叫到了办公室。 她推门走了进去,发现屋里除了副校长外,还有两个中年男女,衣着华贵,气质优雅,和这办公室格格不入。 那名夫人一看到她,泪水就蓄满了眼眶,对身旁那个沉稳俊朗的中年男人道,“致雅,长得一模一样,”她又看向沈清眠,“孩子,走过来,让我好好看看。 沈清眠看向副校长,副校长点了点头,“按照沈夫人说的做。” 这是个什么情况,看这架势是来寻亲的,难道自己是这个夫人失散已久的女儿?! 她依言走了过去,那名沈夫人看向她的耳垂,眼睛一亮,对那个叫致雅的男人道,“她是我们的女儿,清眠的耳垂上也有一颗红色的小痣,她长得和她外婆几乎一样。” 清眠?!沈清眠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。 想到上个世界系统也给自己安排了自己原本的名字,她开始相信自己是这沈夫人的孩子了。 说着说着,沈夫人握住了她的手,哽咽道:“清眠,你受苦了。” 沈清眠没经历过这种场景,不知道该怎么应对。 抱头痛哭吗?她做不到。 自她记事起,对沈家就没有任何印象,只知道自己跟着一个老乞丐生活了一段时间。 对沈夫人的感情,还是对那个给她吃给她喝的老乞丐更深一点。 因此,她任凭沈夫人握着她的手,表情平静,略微有些诧异,“你是?” 这一声让沈夫人哭了出来,“我是你妈妈啊,我找了你好多年,以为你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……” 那个叫致雅的男人眼里也有些水光,拍了拍沈夫人的肩膀,道,“老婆,让我跟女儿说。” 沈雅致开口道,“孩子,我是你的爸爸。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,我们坐下来慢慢说。”他指了指那张沙发。 沈清眠过去坐了下来,沈父和沈母一左一右坐在她的身边。 沈母一直握着她的手没有放,好像怕她会跑一样,而沈父则说起了那段往事。 那个时候正值沈家家主去世,沈家内部权利倾扎厉害,谁都想做家主。 而沈父是沈家的二儿子,以一己之力,成为那场权利战争最后的胜者,代价是他还在襁褓中的女儿被歹人偷走,生死不明。他派人找了几年,没找到,只好无奈放弃。 “多亏了曲家的那个小孩子。”说起他,沈母心里满满的好感,“他小时候见过你外婆,见你长得和你外婆一模一样,就发了张照片过来问了问。” 沈清眠轻轻的应了声。 “清眠,我们可以带你回家了。”沈母爱怜地看着她。 沈清眠终于开口了,“一定要回去吗?” 沈父点头,“当然,沈家的儿女都必须回归家族,”他声音和蔼,“是不是舍不得在这里的好朋友?” “嗯。” “等你年纪大了,就会明白了,离别是常态,”沈父道,“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一两天,你和他们告个别吧。” 沈清眠问,“我可以带我的好朋友去富人区吗?” 沈父摇了摇头,“不可能的,只有特别优秀的人,通过富人区的考试才能进入。” 这下子,沈清眠也想跟着沈母哭了,她和柳七都分开了,还怎么刷好感度啊! 作者有话要说: 啊啊啊!楼上在装修,装修的胖八脑仁疼。 今天不是很有状态,争取明天多更新一些。 …… 感谢投喂:啦啦啦~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:20170710 19:17:39 ☆、第44章 爱别离 “就只有这一种方法吗?”沈清眠不死心的问道。 沈父问:“是男孩还是女孩?” “男孩。” 沈父说:“男孩就只有通过考试这条路了, ”他安抚道, “不过你不用担心,你要是真的想要他来富人区的话,在考试的时候, 我们可以运作一下。即使他能力稍欠,也能顺利进入富人区。” 现在是八月,富人区人才选拔的考试是十月, 离别两个月对两个人感情影响不大。 “你确定他想去富人区?”沈父确认道。 有些孩子勉强去了富人区, 也适应不了富人区的生活。 富人区的阶级观念,比贫民区来的更严重。 在贫民区混的好的, 自由自在惯了的人,去了富人区只会倍感拘束。 而且又要从底层爬起, 即使他有能力,别人也不一定给这个梯子让他爬。 若是女儿的朋友,他倒不介意帮那个男孩一把。前提是那个男孩自己要有能力,否则难免有人会说闲言闲语, 打击那男孩自信心。 沈清眠肯定道, “他愿意的。” 以柳七现在对她的感情, 绝对不允许两个人分开这种情况发生的。 他甚至都看好了房子, 为他们两个人的未来做着准备。 沈母更关心一个问题,“清眠啊,那个男孩是你很好的朋友吗?” 沈清眠犹豫了一瞬,点头道:“是我在这里最好的朋友。我能在贫民区过得这么好,多亏了他的照顾与庇护。” 她才十四岁, 要是告诉她和柳七在谈恋爱,没准沈父沈母会对他产生不喜。